证券代码:300416 证券简称:苏试试验 公告编号:202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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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到会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所有议案,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健
康稳定长远发展,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
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
情形。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
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
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
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
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日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
份将予以注销。如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
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
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
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
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权激励计划,具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5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00,000 股至
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授权事项
为了保证本次股份回购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
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
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的具体方案;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
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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